生态安全问题关系人类的生存和国家的稳定。我国自“十八大”以来,在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新形势下,大力推进生态文明 建设,将区域生态系统环境的恢复与重建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引起社会 各界的广泛关注。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,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,以及生产建设 与资源开发活动不断加快,水土流失成为各类生态问题的集中反映,由此引发的生 态脆弱问题在全国各地不同程度的长期存在,成为影响我国生态安全的头号环境问 题(史德明等,2002;刘士余等,2004)。 面对水土流失发展严峻新形势,水土保持作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、生态和治理 江河的根本措施显得愈发重要。为了维护和持续利用水土资源,满足我国新时期水 土保持工作的需要(刘震,2003),自 2010 年起,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 规划(区划)工作。水土保持规划(区划)工作明确国家层面区域水土保持方略, 合理规划区域布局,完善相关防治途径及技术体系,为区域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保 护、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创造条件。水土保持规划(区划)作为水土保持工作重要 手段,在我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地位不断提升。